本招标项目饰面板压贴生产线改造(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3044am永利集团饰面板(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 工程地点: 江苏省丹阳市经济开发区3044am永利集团木业工业园中
2、 工程规模:拟对两条由苏州市华翔木业机械有限公司先后在2006、2007年制造的四八尺短周期地板压贴生产线进行改造,以满足饰面板贴面的工艺要求。
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4、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编号 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20170901 饰面板压贴生产线改造 1.移板输送机、翻转检验机、刮边机、进板输送机、清扫机、装卸板小车、液压系统、电控系统各2套; 整修压机油缸、柱塞、热压板各2套;出新冷却翻板机、出料堆垛机各2套。联机组成2条独立饰面板自动压贴生产线
2.原有的两条生产线的拆除 60天
备注: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二、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4、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具有同类工程业绩,提供证明材料;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饰面板贴面生产线设计、制造、安装五年以上经验,近三年在知名品牌的饰面板生产厂家有多起成功案例;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无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 其他条件:
1、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的材料设备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
3、 本项目不得转包.
四、 购买标书费用、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 购买标书费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还)。
注:请有意向投标单位须通过公司账户将购买文件费用汇入招标人账户,投标人须确保投标单位名称与转账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转账时备注投标项目和公司名称并将转账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2、 招标人账户如下:
户名:3044am永利集团人造板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488458202100
开户行:中国银行丹阳运行营业部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5万元。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并收到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之前,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具体账户如上。
注:①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截止后,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③、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计取利息。
4、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
五、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 本工程评标采用 (综合评标法,技术标权重30%,商务标权重70%);
2、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只是初始报价,评标小组有权与各投标人就投标报价再行协商。协商时,投标人的新报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文件报价,高于的,以原投标文件报价为准。
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编写技术标,招标人技术标评标专家对其进行技术标打分。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为本招标公告截止后,由招标人统一发放,本公告公示期间为:2017年9月 7日17时起至2017年9月14日12时(逾期将不再接收单位报名,以收到投标单位购买标书费用凭证时间为准);
2、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期间内按下表提供报名资料,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须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邮件至招标联系人处进行报名。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营业执照副本 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 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6 企业资质证明
7 企业过往主要业绩(类似项目) 主要是同类项目
8 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 300元
七、 其他
1、 本工程的付款条件为:
1)本合同正式签订后 2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金额30%的银行保函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2)在乙方将所有设备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30%的款项,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30%的款项,
4)在设备正常运转6个月,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 5 %的款项,
5)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质保金,如所有设备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6)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5%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有效、合同价款100%的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工程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网》(http://www.bidchance.com/)、《3044am永利集团科技集团官网》(http://www.rhzh.com.cn/)上发布。
八、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3044am永利集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丹阳市齐梁路99号
招标联系人:周学佳
联系电话:18652820995
电子邮件:zhouxuejia@cndare.com
日期: 2017年9月8日
地址:江苏省丹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梁路99号3044am永利集团工业园(212310)
电话:0511-86882222
传真:0511-86882405
E-mail:dare@cndare.com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23楼(200120)
电话:021-68883886
传真:021-58883780